为掌握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切实加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做好定期统计分析和质量动态发布工作,根据近期部总站质监公字[2007]229号《关于报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质量监督信息的通知》、质监公字[2007]17号《关于建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以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请各市质监站根据辖区内公路工程建设情况,认真组织汇总统计公路建设项目数量、质量监督覆盖率、各有关质量技术指标监督检查情况,填写干线公路、地方一般公路、农村公路、撤渡建桥(指桥梁建设部分,以下同)、危桥改造(指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汇总表、质量技术指标监督抽检统计表(填报格式见附件1-5)。每半年度(6月15日、12月15日)填报一次。
二、实行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定期报送制度。请各市质监站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干线公路、地方一般公路、农村公路、撤渡建桥、危桥改造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情况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统计监督覆盖率情况、统计质量技术指标检查合格率情况、按项目分类统计合格率、优良率情况,以及质量状况分析、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内容。每半年度(6月15日、12月15日)填报一次。
三、实行公路工程质量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公路工程出现质量事故,请各市质监站严格按《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照附件6要求填报《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表》,数据为零时,也应如实填写报送。各市质监站要认真核对有无漏报情况,于每季度末25日填报。
四、对今年年度各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信息汇总表、质量技术指标监督抽检统计表、《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情况等信息,请各市质监站于12月15日前报送厅质监站。
五、请各市质监站高度重视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统计分析工作,派专人负责以上工作,明确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联络员,并按附件7要求进行填报。各市质监站要确保以上要求填报的各项资料数据必须准确、真实、齐全。
六、为便于统计汇总,报表格式请从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上下载,网址为:www.jscd.gov.cn下“质量监督”栏目中的“重点报道”。
如部总站规定的报送资料内容有变化,厅质监站另行通知。
联系人:方太云,电话:025-52853090 传真:025-52853083 邮箱:fty_zjz@jscd.gov.cn。
附件:1、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信息汇总表、质量技术指标监督抽检统计表
2、地方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信息汇总表、质量技术指标监督抽检统计表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信息汇总表、质量技术指标监督抽检统计表
4、撤渡建桥建设项目质量监督信息汇总表、质量技术指标监督抽检统计表
5、危桥改造建设项目质量监督信息汇总表、质量技术指标监督抽检统计表
6、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表
7、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