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07-12-27 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工作水平,厅质监站根据《关于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督查的通知》(交质公[2007]186号)要求,于2007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组织各市级质量监督机构分四个组,历时13天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及时就发现的问题与各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和反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另外于2007年8月24日-27日组织对睢宁县2006年、2007年农村公路项目进行了全面抽查,已另行通报,具体检测结果见附件2)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4号令);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3号令);
(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
(四)《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苏交质[2003]68号);
(五)《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苏交公[2003]104号);
(六)《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苏交公[2004]56号);
(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八)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检查内容
本次质量督查对2007年度已完工项目和在建项目分别进行了抽查,抽查分内业和外业两方面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内业组主要检查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包括从业单位质保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各现场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情况,施工自检和监理抽检情况,以及内业资料的规范情况等;
(二)外业组主要检查路面宽度、路面厚度、路面强度或压实度、板块破损率、基层厚度及成型情况、桥梁结构物强度和工程外观质量情况等,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对在建项目所用的主要原材料(钢筋、水泥、石灰)进行抽检。

三、监督检查情况(具体结果见附件1)
(一)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根据2007年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以及各市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本次督查现场共抽查13个省辖市63个县(市/区)的149个项目,其中完工项目135个,在建项目14个。
实体质量检测总体情况如下:
1、路面宽度:共抽检684点,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370点,沥青混凝土路面314点,合格684点,总体合格率为100%。
2、路面面层厚度:共抽检684点,总体满足设计值614点,合格率为89.76% ;满足合格值661点,合格率为96.64%。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抽检370点,满足设计值347点,合格率为93.78%;满足合格值356点,合格率为96.22%;沥青混凝土路面抽检314点,满足设计值267点,合格率为59.61%;满足合格值305点,合格率为97.13%。
个别路段的路面厚度指标实测值较差,如扬州市高邮县的黎河排线的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抽检的6个点中有3个点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盐城市盐都区的龙乘公路凤凰段的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抽检的4个点中有3个点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3、水泥混凝土路面芯样强度:共抽检364点,合格342点,总体合格率为93.96%。 从所抽检的96个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中,共13个项目水泥混凝土路面芯样强度指标合格率未达到100%,其中有7个项目的强度指标单点合格率低于70%,尤其是泰州市泰兴马七公路马甸段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芯样强度单点合格率仅为33.33%。
4、沥青混凝土路面芯样压实度:共抽检314点,合格294点,合格率为93.63%。
5、路面基层:二灰碎石基层成型情况共抽检180点,成型情况较好;基层厚度共抽检180点,满足设计值170点,合格率为94.44%;满足合格值180点,合格率为100.00%。
6、桥涵结构物回弹强度:共抽检30座桥梁中的48个构件,共有31个构件的回弹强度推定值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为64.58%。不合格构件如:盐城市东台新新公路新新桥的3#台帽(设计强度为C30,回弹强度为值19.0MPa)、连云港灌南周沟桥的3跨左边梁(设计强度为C30,回弹强度值为25.7MPa)、南通市如东掘丰公路马锋段马西桥的3#台帽(设计强度为C30,回弹强度为值26.1MPa)、徐州市丰县孙楼~刘栋公路改造工程大洼桥的25#板(设计强度为C30,回弹强度值为21.7MPa)、宿迁市宿豫宿来线来关段柴沂河桥的2-1立柱(设计强度为C25,回弹强度值为20.8MPa)、淮安市清浦区四支线四支桥的1-1立柱(设计强度为C25,回弹强度为值20.1MPa)等。
7、外观质量情况
本次所检查的已完工项目外观质量总体较好,水泥混凝土项目路面表面平整,边线顺直,板块拉毛符合规范,切缝、拼缝较顺直。但部分项目存在未及时灌缝、路肩未及时培土、路宽桥窄,未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等问题;沥青路面基本密实、均匀,无明显离析等情况出现,平整度总体情况较好。
(二)原材料抽检情况
本次督查共抽检了在建项目的2组水泥样品、8组钢筋原材料样品和2组石灰样品。经检测,所取石灰、钢筋、水泥的各项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三)内业检查情况
1、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情况
本次抽查项目所有施工单位均具备相应资质,132家单位中100家为交通资质,17家为市政资质,2家为水利资质,13家为建筑资质。
本次抽查的127个监理组中,社会监理公司监理组92个,占总数的72.44%;镇(村)政府业主成立监理组30个,占总数的23.62%;县(市)交通局成立监理组5个,占总数的3.94%。本次抽查的二、三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理组中社会监理的比例为96.36%,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推进,应进一步推进驻地监理社会化进程。
2、工程质保资料情况
本次检查的完工项目基本按照一路一档的要求已将相关内业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开工报告及相关自检、抽检资料基本齐全。但一些共性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如开工报告、中检单等资料缺少签字盖章、存在审批手续滞后的现象(苏州常熟的董浜~古里公路改造工程07年10月19日报验单内试验报告未盖章);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有部分试验缺项(如泰州高港的东夹江路沥青砼开工报告中无沥青与石料粘附性试验报告);部分检测资料反映试验方法错误(如扬州邗江的徐集路集料压碎值试验取样质量不规范,平行试验次数有误);个别施工、监理单位资料共享(如靖江文汇公路10%石灰土第二层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资料完全相同)。
本次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单位的试验检测资料有造假现象,如铜山郑郑路的二灰碎石压实度报告中有7页除桩号、日期不同外,其余数据完全一样,且与郑沙路的资料数据相同。
四、要求与建议
(一)农村公路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公路质量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在充分理解厅党组确定的交通工程质量立足“三个服务”、推进“三个转变”、抓好“四大发展重点”深刻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结合各地农村公路质量工作中的特点和难点,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工作基础,推动我省农村公路质量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各级(市、县)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厅质监站交质公[2007]180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通过周密安排和有效部署,把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职责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并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扎实做好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严把质量关,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质量工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三)各建设单位要强化质量管理意识,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加大质量控制力度,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进一步狠抓农村公路各项质量技术指标的控制,全面提高工程关键性技术指标如砼强度、厚度、压实度的合格率,有力促进全省交通工程质量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要进一步加大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力度。本次抽查的桥梁构件回弹强度合格率仅为64.58%,各有关建设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于回弹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桥梁混凝土构件,路面芯样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水泥砼路面等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对不合格工程坚决进行返工。
相应建设单位要组织各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加强桥梁工程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强混凝土所用材料质量检验以及配比、拌和、计量控制,严禁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同时对桥梁砼构件强度进行全面普查,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不留质量隐患,确保结构工程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试验检测资料造假现象的铜山郑郑路、郑沙路郑沙段施工单位(江苏金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请徐州市交通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严肃处理。
请全省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试验检测工作规范性、真实性的管理力度,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严格要求按规范进行试验检测工作,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六)加强完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各建设单位应结合本次抽查所发现的工程资料存在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已完工程的资料整理工作的检查,着重在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方面严格要求,确保各项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满足要求。
(七)针对本次质量监督检查情况,请各有关建设单位立即组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处理结果于12月30日前报相应县级质量监督组织、市质量监督机构。同时请各市交通局将整改处理结果汇总后报省交通厅(质监站)。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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