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厅苏交安[2007]14号)的要求,省厅质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在建港口码头、船闸、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厅方案部署安排,省厅质监站直接负责重点在建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24个项目),其中万吨级以上港口工程12个,船闸工程4个,航道工程8个。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10月15日~21日省厅质监站会同省港口局、厅航道局对南通洋口港区黄海大桥工程、南通洋口港区人工岛工程、南通洋口港区接岛引堤工程、苏州港太仓港区三期工程、苏州港太仓港区武港码头工程、张家港复线船闸工程、苏南运河“四改三”沧浪新城段航道整治工程等7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各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和本次抽查情况,共排查隐患47条,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各市质监站对本辖区内在监水运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项目41个,其中万吨级以上码头工程16个,500吨级以上内河码头4个,船闸工程2个,航道工程9个,其他水运基础设施10个,经过自查、现场检查,共排查隐患61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1处。现将全省在建水运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各参建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设单位在投标中明确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与施工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3、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能够针对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4、监理单位编制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定了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能够开展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5、施工单位开展了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或措施,编制了应急预案,能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施工单位建立了机械设备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对安全投入经费进行了登记。
7、施工单位均配备了现场专职安全员,能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质量管理方面:
1、工程参建单位均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了质量责任制。
2、项目法人能按照国家相应质量管理要求,实行了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以及合同管理制,各工程参建单位资质均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均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履行了各自的质量职责。
3、施工单位重视工程质量的管理,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执行了施工技术交底,改进完善施工工艺和方法,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监理单位认真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加强监理巡视和旁站工作,保证监理平行抽检频率,严格工程评定验收工作。
4、项目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原材料、隐蔽工程验收以及原始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基本符合完整、真实、可追溯性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
2、部分建设单位没有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部分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安全台帐管理不规范,部分现场监理单位没有及时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4、现场部分机械设备没有按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检测;
5、部分施工单位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没有覆盖到施工现场每个人员;
6、部分总承包单位没能按要求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7、部分工程项目安全资金投入不足,水上作业安全措施配备不齐。对民工生活区的安全管理不完善。
(二)质量管理方面
1、部分港口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尚不完善;
2、部分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不强。
3、部分工程项目对工程沉降位移观测工作不够重视,未建立连续的沉降位移观测资料;
4、总承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不完善;
5、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合同承诺主要人员不到位,合同履约情况差。
三、要求和建议
1、各工程参建单位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2、针对项目特点,进一步排查工程中重点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制定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建立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要及时对各类大中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测,确保安全生产。
3、总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要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保证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率。
4、各承包单位要加强合同履约,提高诚信度,同时,各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承包单位的履约考核,对履约能力差、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水平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5、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工程内业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可追溯性,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建立起连续、完整的沉降位移观测资料,并加强分析,确保工程质量。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并加大监管力度,对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加以认真研究解决,保证不留隐患,同时要建立起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健全和规范各项制度,以完善的制度来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在安全监管方面取得实效,确保我省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形势的稳定。
附件1:全省重点在建港口码头、船闸、航道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附件2:各市在建港口码头、船闸、航道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