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塔吊、临建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抽查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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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多起塔吊和临建设施倒塌事故的情况,省建管局于7月下旬组织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塔吊、临建设施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抽查,并在近日以苏建管质[2006]79号下发了《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塔吊、临建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抽查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现转发给你们。
施工现场的塔吊、临建设施的管理也是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省厅7月底下发的苏交质[2006]57号《关于贯彻交通部<关于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对该两项工作监管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工程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及从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塔吊和临建设施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工作,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督促,采取多种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结合《通报》和《通知》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各项目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从事塔吊拆装作业的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拆装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要严格塔吊设备的市场准入制度,严禁租借、出卖资质和无资质承担塔吊拆装业务的行为。
2、各项目要加强塔吊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要检查塔机安拆前,安装、拆除单位是否具有针对性的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准;杜绝出现多种型号多台塔吊只编制一本拆装方案的现象,严禁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行为。
3、各项目要加强塔吊的日常使用管理,要对塔身附着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塔身螺栓必须全部紧固,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严禁对塔吊前后臂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塔吊基础四周严禁堆载,保证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动作灵敏可靠;塔机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各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具体负责塔机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对塔机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并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记录。
4、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建设施选址应安全可靠,避开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地段;临建设施不得使用水泥预制板,应采用彩钢板房,彩钢板房应有产品合格证,要使彩钢板房与地基牢固连接,保证不漏、不塌、不倒。
5、施工单位要加强事故防范措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并对救援预案进行演习。
请你们按照要求对各自所负责监管的工程进行一次塔吊、临建设施的安全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9月20日前报我站。
附件: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苏建管质[2006]79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塔吊、临建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抽查的通报》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