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长江第三大桥天后互通路基工程质量鉴定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07-09-25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7年9月14日对南京长江第三大桥天后互通路基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检查。现将鉴定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鉴定检查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4号令);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3、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2004]446号《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4、江苏省交通厅苏交质[2005]44号《〈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实施程序》;
  5、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6、工程设计及合同等有关文件。
  二、鉴定检查结果
  1、路基压实度
  此次鉴定检查的S5标路基压实度指标,压实度代表值都大于规定值,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百分率为100%。
  2、路基弯沉
  此次鉴定检查的S5标路基弯沉代表值均小于设计弯沉。
  3、构件混凝土强度
  此次鉴定检查的S5标所有构件混凝土强度均满足设计要求。
  4、内业资料及试验室
  从总体情况来看,建设单位以及各施工、监理单位对南京长江第三大桥天后互通工程质量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人员、设备基本上能按合同的要求到位。各施工、监理单位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大部分标段工地试验室运转正常,原材料抽检频率基本满足要求。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如S5标所有路基顶层(96区)平整度资料中,平整度的检测频率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C匝道桥使用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直径8mm)未进行力学性能试验;理工大学工程兵学院南京工程建设监理部缺少混凝土弹性模量测定仪;混凝土标养室温湿度控制器已损坏,所有混凝土试块均放在施工单位进行养护,监理组应及时将损坏的试验设备进行维修。
  三、要求与建议
  1、相关单位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及时做好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2、施工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明确各级生产技术人员的职责,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3、加强试验检测工作管理,保证原材料抽检合格率,保证试验检测设备正常运转,保证试验检测数据规范、可信。
  4、在后续路面施工中,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开展“两创三比”活动,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和各项质量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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