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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协会会员管理章程
发布日期:2010-10-11 字号:[ ]

  会员管理章程

第一条  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一、单位会员

(一)省、市、县交通运输、公安、邮政主管和相关业务部门。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县交通运输协会。

(三)具有法人资格的运输、邮政专业协会。

(四)具有法人资格的运输、邮政企事业(含从事交通产品生产的工业企业),不分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

二、个人会员

凡以个人身份加入本会为个人会员的,须在本会业务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二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运输、邮政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和有关资格证书;

二、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核、讨论通过;

三、发给会员证书。

第四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意见;

四、优先获得本会主办的刊物、有关信息、情报、和资料,参加各种研讨会和专业培训;

五、要求本会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六、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关心本会工作;

二、承办本会委托办理的工作任务;

三、积极参与本会主办的有关活动;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要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单位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会长办公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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