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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及管理状况
发布日期:2010-11-25 字号:[ ]
  常州市市区目前共有出租汽车2542辆,分布在18家出租汽车公司,其中拥有出租汽车最多的公司共有421辆、最少的仅有50辆。

  我市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模式,共有四类:一是实行公司化经营。共有1255辆,占出租汽车总数的49.37%。这类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均属公司所有,车辆营运前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二是实行一次性全额承包。共有1095辆,占出租汽车总数的43.08%。这类车辆的经营权由政府审批或拍卖给公司,营运前所有费用由承包人(驾驶员)承担,运营后公司向承包人(驾驶员)收取管理服务费。三是实行委托管理。共有180辆,占出租汽车总数的7.12%。这类车辆是政府承认其个体性质,在此前提下将原个体经营业户名称更改至公司名下,由公司委托管理。四是实行纯个体经营。共有12辆,占出租汽车总数的0.43%。这类车辆均为1996年以前行政审批的车辆。

  目前,我市市区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为11.25辆,略低于南京、苏州、无锡等周边城市;市区出租汽车日载客量达17.18万人次,年营业额达6.96亿元;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近6000人,驾驶员年均收入4.5万元。他们在促进常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劳动就业岗位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市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调控,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2001年,经市政府批复,常州出台了《常州市出租汽车发展规划》,明确了市区出租汽车市场“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原则。2008年,市政府颁发《关于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促进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将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纳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服务设施的建设。目前,我市市区已建成出租汽车上下客点318个,建成集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考评、座套更换等功能于一体的出租汽车服务点2个,今年年内还将建成1个功能齐全的出租汽车服务中心。

  二、积极引导,实行公司化经营机制。2004年起,明确新增出租汽车一律实行公司化经营的政策。同时,鼓励出租汽车公司与承包人(驾驶员)协商,由公司采取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方式,对非公司化经营车辆实施公司化改造。近年来,共有155辆出租汽车实施公司化改造,使市区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比例达到49.37%。

  三、健全制度,完善规范化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从2009年起,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体系,进行了车容车貌、文明服务、规范经营、安全行车等四大类共33项具体指标的严格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出租汽车新增和行业评优选佳等工作挂钩,实行奖惩并举,促进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如:2009年4月22日公布了一季度市区18家公司的出租车服务质量考评成绩,市政府将收取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241万元,用作对出租车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的奖励,于4月底前发放到了每一位获奖驾驶员手中。二是建立多方面、多层次沟通联动机制。主动沟通联系,上门处理出租汽车投拆,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在5天内公布处理结果。邀请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和市民代表定期进行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方式。在全省率先试行出租汽车“交接班顶灯”,缓解高峰时段“打的难”矛盾。研究建立油运价联动机制(2009年8月召开市区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听证会),出台出租汽车“油改气”补贴政策,调整出租汽车经营期限和经营权有偿使用金政策(从最初10年13万元,调整到4年4万元,再调整到目前的5年3万元),增加了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收入。建立交通、公安、信访、物价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共享行业信息,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妥善处置苗头性和突发性问题,维护行业稳定。三是开展查处“黑车”专项整治行动。2009年3至5月,开展了历时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黑车”505辆,其中480余辆进行了罚款1万元/辆的处罚,开创了我市“黑车”查处数量和处理率两项历史新高,有力地净化了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环境,刹住了无证非法经营猖獗的势头。此后,继续保持对“黑车”的高压态势,2010年一季度,又以汽车站、火车站等为重点路段,查处了“黑车”57辆。在这同时,不断加大宣传舆论,引导市民拒绝乘坐“黑车”,进一步压缩了“黑车”的生存空间。四是对全部出租车安装GPS装置。2009年上半年,全市2142辆出租车除个别即将淘汰的车辆外,全部安装了GPS装置(半圆摄像头),并通过市区“出租车GPS调度服务中心”这一平台,实现统一监控和管理。除电话叫车功能(通过拨打热线“96196”)外,GPS车载设备还能起到远程报警的作用。“的哥”们说:GPS系统是“电子眼”,有了它,我们驾驶员再也不怕遇上不三不四的人了。顾客们说:现在叫车“打的”方便多了。

  四、多措并举,健全人性化服务机制。一是实施出租车扩容

  方案。针对广大市民反映的高峰时段“打的难”问题,同时为保障今年10月份第十七届省运会在常州的成功举办,2010年我市提出并实施了新增出租汽车400辆的方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听证会”,讨论通过了扩容方案,确定招投标时间为4月份、5月份新增出租汽车投放市场。经过扩容后,我市出租汽车数量变为2542辆。二是强调“服务至上”理念。2004年起,全面实行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招投标方式新增出租汽车,引导出租汽车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对所属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日常运营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2008年,采取“市场运作、政府补贴”的方式,在市运输管理处新址建成了集运输调度、现场监管、治安防范、数据采集、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出租汽车GPS调度服务中心”,每天受理出租汽车召车电话1200余个,调度成功率达79.2%。同时,通过该中心的数据实时监测,为政府新增运力、建立油运价联动机制、发放燃油补贴、掌握行业营运情况等提供了准确的参考依据。四是深化文明创建活动。近两年来,我市实施驾驶员关爱工程,组织开展“的士节”系列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政府重视关爱、市民更加关注、驾驶员乐于奉献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氛围。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常州市区出租汽车行业涌现的各类好人好事较去年同期增长10.7%,有效投诉较去年同期下降8.1%。从今年6月25日开始,我市将出租汽车统一纳入新建成的“常州客运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该中心集“铁路、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预留的轨道交通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于一体,是常州“便捷的客运枢纽、现代的都市门户、崭新的城市地标”。

  在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已进入到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新时期。如何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满意的运输服务,是新时期摆在常州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面前的、必须重点思考和解决的一大问题。出租汽车是城市的“流动窗口”,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因此进一步规范该行业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常州市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把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作为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探索建立出租汽车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创新管理方式,切实维护行业稳定,为常州广大市民创造和提供更加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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