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党委(党组),厅各处室(部门)及厅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自2010年4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精神和厅党组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争创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堡垒党支部和先锋模范党员,有力推动了全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为总结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先进形象,进一步激发全省交通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经研究,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决定于“七一”前后专项表彰第二批“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百名先锋模范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推荐范围为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党委(党组)所属的党组织和党员(含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党组所属的党组织和党员);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及厅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
此次共评选100个先进堡垒党支部、100名先锋模范党员(名额按照各归口单位党支部及党员数量的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条件
“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推荐条件: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开展“让出行满意,为党旗增辉”主题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正常化;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工作学习都能走在前头;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真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群众认可。
“百名先锋模范党员”推荐条件: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积极参与“让出行满意,为党旗增辉”主题实践活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公道正派,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群众公认。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各基层党组织民主讨论推荐后逐级上报。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党委(党组)及厅直属机关党委是推荐表彰工作的归口单位。厅直属机关党委同时具体承办全行业推荐表彰的组织工作。
(二)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分类定级中没有获“好”等级的,不能作为“先进堡垒党支部”推荐对象;没有获“较好”以上等级的党支部,不能推荐“先锋模范党员”。各归口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推荐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推荐党支部和党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
(三)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登记表》、《“百名先锋模范党员”登记表》并提供所推荐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的先进事迹材料。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两份(表格可在省厅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特色鲜明,字数在2000字左右,正文字体为仿宋,字号为3号。登记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在400字左右,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4号。登记表中的支部名称、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4号仿宋字,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相关材料经审核盖章后,由归口单位集中汇总申报。上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正反页打印,于2012年6月18日前报省厅直属机关党委(创建办);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jtcxzy@126.com。
联 系 人:伍开昌、胡宗俊
联系电话:025-52853505、52853116,传真:52853125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第二批“双百双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二批“双百双先”推荐对象汇总表》;
3、《“百个先进堡垒党支部”登记表》;
4、《“百名先锋模范党员”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