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省大桥指挥部组织对泰州大桥E09、E12标项目进行了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委员会由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办、质监局、办公室和省驻桥纪监办,以及大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组成。
验收委员会委员和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项目参建单位的工作总结汇报及质量评定情况报告,查阅了相关内业资料、听取了厅质监局对E09、E12标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意见和交工验收委员会内、外业组的验收意见,经认真讨论评议后,形成了交工验收意见。
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E09、E12标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任务,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认真履行合同,质量保证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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