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安全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交质安〔2012〕12号)
发布日期:2012-08-29 11:40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根据我局交质安[2012]11号《关于开展对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组成两个督查组,于81417日对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开展了安全专项督查。本次督查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形式,重点对各工程安全监管单位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本次督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主要依据

  1、交通运输部2007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

  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

  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质[201224号《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跨江通道预防施工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5、省厅质监局交质安[2012]2号《关于印发<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总体情况

  1、厅临海办重视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平安工地”建设等活动。

  2、大部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初步落实了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了各自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3、大部分参建单位能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南通市临海办还组织对《标准》的细化研究并拟出台实施意见。

  4、大部分参建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安全检查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经抽查施工现场,大部分固定式起重设备经过法定检验检测,特种作业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参建单位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创建示范的氛围不浓。

  2、部分参建单位及工程监管单位未能有效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生搬硬抄现象,制度与工程实际管理不相符,部分已编制的制度与当前法律、法规要求不相匹配,如:事故报告制度中事故等级分类、事故报告时限等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不一致。

  3、部分参建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记录整理不规范,出现检查记录与工作日志不对应,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人员与进出场登记人员不一致等现象。

  4、部分施工单位对机械设备没有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部分设备登记不全,维修、保养记录不全,出现“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

  5、部分参建单位缺少必要的安全考核激励机制。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采取的约束机制较少。施工单位的奖罚措施较少。监理单位对监理内部人员的考核不具体、不全面。

  6、大部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意识不强、安全监理工作薄弱,安全监理力度不够,未能很好地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7、抽查施工现场,部分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隐患告知牌较少,现场安全氛围不浓;部分施工现场场地布设不整洁,物件堆放凌乱,施工平面通道、上下通道设置不满足安全要求;部分桥梁施工现场的临边、临水、高空防护工作不到位;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部分现场不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要求,部分电线电缆敷设不满足安全要求。

  8、灌云、响水、滨海、海安县临海办未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较少,,未能严格履行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9、部分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执行不到位。响水县临海办未单列安全生产费用;滨海县临海办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仅为0.5%,不满足国家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四、处理意见

  对于响水县临海办、滨海县临海办违反国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

五、要求和建议

  今年7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对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监管、项目安全监管的工作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明确,连云港、盐城、南通3市质监机构以及省、市、县临海办应当认真研读相关工作要求,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找准工作定位。通过建立“统一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对临海高等级公路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的有效安全监管。

  1、各级临海办要从对工程建设安全负总责的角度,规范自身的安全管理行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负责组织开展好“平安工地”创建活动。

  2、各级临海办、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当前有关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要加强《标准》的学习和研究,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的同时,切实提升工程安全管理能力。

  3、各工程安全监管单位、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有效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注重内、外业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对应性,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内业指导外业、内业控制外业”。

  4、各市质监机构要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检查、督促项目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5、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责任,从项目总监开始,每一位监理人员要熟悉安全监理的内容、步骤、重点。要细化安全监理大纲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审核工作。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内外业的检查力度,注重检查闭合,提高安全监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6、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对工程安全负主体责任,要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认真研究开展风险辨识,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到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7、各参建单位要规范对安全生产费用的列支、提取和使用,建设单位未单列安全生产费用或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不满足要求的,要立即予以改正,省、市临海办要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到位。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有计划、有记录、有审核,严禁安全生产费用挪作他用。建设、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的审查。

  8、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9、全线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区域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特种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性较大、存有安全隐患的施工区域要设置安全隐患告知牌;施工现场物件要堆放整齐、稳固,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或影响安全,施工通道设置要满足安全要求;要进一步落实临边、临水、高空作业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现场各类安全隐患。

  10、对于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厅临海办牵头组织各市、县临海办及各施工、监理单位举一反三,立即予以整改,并将整改和处理情况于915日前报送至厅质监局。

  附件: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督查情况汇总表

O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督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标段

参建名称

主要问题

1

海门段

LHHM-LM1

建设

单位

海门市临海办

1、安全生产责任未能有效落实;

2、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资金审批制度,制度缺乏执行力;

3、招投标材料不全,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较混乱;

4、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施工

单位

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周鑫建交安B05G1958

1、各岗位责任制制度操作性不强;

2、部分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人员登记不详细,不能反映工种进场时间;

4、教育、培训内容不满足规范要求。

监理

单位

扬州华建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李伏林  JGA200702511

1、“平安工地”实施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

2、不能按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3、安全例会未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提出相应安全要求;

4、安全业务知识学习不具有针对性。

2

如东段

LHRD-LJ3

建设

单位

如东县临海办

1、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全占考核比重仅3%

施工

单位

中铁上海工程局第二工程

有限公司

杨刚  00224498

1、安全管理网络与岗位职责不能有效对应;

2、设备使用登记、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等制度针对性不强;

3、安全员配备不符合要求;

4、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工作较差;

5、场内机械设备管理混乱;

6、钢筋加工厂不符合要求;

7、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8、通道不符合规定。

监理

单位

江苏燕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刘纪刚 JGJ0509309

1、“平安工地”实施方案目标不明确,工作重点不清晰;

2、安全专项经费审批、审查不严;

3、未定期开展监理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4、安全奖惩措施流于形式,不具有操作性。

3

启东段

\

启东市临海办

1、招投标管理中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不够明确。

4

通州段

\

通州区临海办

1、管理制度不健全,无安全生产费用审批制度,制度缺乏执行力;

2、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

海安段

\

海安县临海办

1、未部署“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2、未开展安全培训活动;

3、文件中明确了人员安全责任,但未及时更新,个别人员工作已调动;

4、安全管理制度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招标文件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要求;

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混乱,无施工单位上报的使用计划及票据复印件。

6

东台段LHDT-LM1

建设

单位

东台市临海办

1、管理制度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

施工

单位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项目经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安全教育、交底不满足要求,考试作假;

3、机械设备未验收,未实现“一机一档”;

4、安全制度针对性不强。

监理

单位

解放军理工大学

南京工程建设监理部

1、“平安工地”实施方案目标不明确,工作重点不清晰;

2、安全生产 费用审批、审查不严;

3、未定期开展监理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4、安全奖惩措施流于形式,不具有操作性。

7

大丰段

A5

建设

单位

大丰市临海办

1、安全管理制度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

施工

单位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

1、安全制度针对性不强;

2、安全教育、交底不满足要求;

3、设备进场没审批,特种设备未实现“一机一档”;

4、没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批;

5、安全计划不符合要求。

监理

单位

盐城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

有限公司

吉汉均总监

1、“平安工地”实施方案没有针对性,目标不明确,工作重点不清晰;

2、安全生产费用审批、审查不严;

3、无监理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内容;

4、安全例会内容主题不清,无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

5、安全奖惩措施流于形式,不具有操作性。

8

埒子河特大桥S226LZKDQ

建设

单位

连云港市交通工程建设处

1、未对施工、监理单位定期安全考核并奖优罚劣;

2、未对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施工

单位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郑广田交安B11G2847

1、缺少预防施工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未报审批;

2、大型机械登记不全(如装载机、挖掘机各1台),电焊机等小型设备无检查验收合格记录;

3、现场高空作业防护不规范;现场安全警示标牌不足;无重大危险源监控牌;

4、钢筋加工场地设置不规范,现场安全生产氛围不够浓厚;

监理

单位

江苏智科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李庆国   JGA200702248

1、“平安工地”建设安全监理实施方案需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没有按照“平安工地”活动建设要求列出工作重点内容,制定的实施方案没有根据项目特大型桥梁特点进行编制;

2、安全专项方案、安全生产费用审批制度没有针对性,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审批;

3、审批的临时用电方案不严,没有对最大用电负荷量进行复核;

4、没有填写安全监理日志和安全巡视日志,只有工作笔记,不规范;

5、没有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审批不严格;

6、监理单位内部的安全考核流于形式,没有紧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9

赣榆段LHGY-LQ5

建设

单位

赣榆县临海办

1、建立的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可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完善;

2、安全会议没有按照要求形成纪要并附上签到表;

3、安全管理资料归档没有按照要求形成专门的安全保证体系资料。

施工

单位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高兆明

12012年度无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2、个别施工人员进场登记时间错误;交底记录不健全;缺项目部人员教育记录;

3、大型机械登记不全(如装载机、挖掘机各1台);无混凝土运输车辆登记和检验合格记录;登记的1台吊车未见检验合格证明;

4、今年6.19日以后无现场检查督促问题整改通知;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无影像资料;

5、桥梁临边防护不全;钢筋加工场地堆满材料,操作空间狭小;施工现场无重大危险源监控牌,危险告知警示标牌不足;

监理

单位

LHGY-JL-2

盐城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胡成林JGA200702188

1、制定的“平安工地”实施方案没有明确目标、实施步骤、没有具体措施;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没有根据项目的阶段性特点进行编制,部分内容生搬硬抄,没有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编制;

3、日常安全监理工作记录资料不对应,监理日志内容与巡视日志、检查记录、会议记录不一致;

4、对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检查内容偏少;

5、没有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6、安全例会没有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提出相关要求,近半年安全会议纪要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基本没有变化;

10

灌云段

\

灌云县临海办

1、安全会议没有按照要求形成制度,没有明确安全会议频次、内容,没有形成纪要,没有签到;

2、相关的基本制度建立不全,没有建立完善的检查、整改、考核制度;

3、检查没有形成闭合资料,大部分检查没有进行整改落实;

4、没有对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不规范,审批不严格,没有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具体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6、应急预案编制没有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没有形成组织机构、上报程序和应采取的措施,没有进行应急演练。

11

响水段LHXS-LQ1

建设

单位

响水县临海办

1、安全内业资料偏少,相关的安全制度深度和广度不够;

2、安全生产费用没有单列;

3、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能有效分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整或不符合工程实际特点,安全管理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施工

单位

盐城市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宋伟宏苏交安B06J324

1、安全责任体系未涵盖工班作业层次;

2、安全实施方案未行文;交通管制方案编制审批签名为打印;

3、临时用电方案非电气专业人员编制,缺工程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等;临时用电方案无编制、审核、批准部门;

4、危险点源分析无人签名,无危险点源汇总一览表及监控部位分布图,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5、安全生产费用未单独列支,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无监理审核意见;

6、抽查个别施工人员无安全交底签字记录;

7、进场登记1台吊车未出场;检定日期已经过期(2012 .7.6

8、安全奖惩记录少,无检查奖惩通知等过程证明;

监理

单位

LHXS-JL-1

江苏泰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李祥标  JGJ0614466

1、制定的“平安工地”安全监理实施方案没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欠缺;

2、监理实施细则没有根据项目的阶段性特点进行编制;

3、审批的临时用电方案没有平面布置图、没有用电负荷计算书、没有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编制,监理单位审批不认真;

4、制定的安全会议、检查、审批制度没有认真执行、针对性不强;

5、安全检查资料偏少,没有按照“平安工地”相关内容进行;

6、日常安全监理工作记录资料不对应,监理日志内容与巡视日志、检查记录、会议记录不一致;

7、安全会议没有按照要求对当前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对下月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纪要显示只是对部分文件进行学习;

8、开展的对监理内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没有做到全员覆盖。

12

滨海段LHGY-LQ3

建设

单位

滨海县临海办

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有效分解,安全组织体系岗位与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不能对应;

2、招标文件中只单列了0.5%的安全生产费用;

3、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能有效分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整或不符合工程实际特点,安全管理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施工

单位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进军苏建安B(2008)0700214

1、抽查个别进场人员安全教育记录不全(试验测量人员);

2、未对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做登记和留存检验合格记录;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无监理审核意见;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不全(仅50人);

4、现场安全警示标牌不足;

监理

单位

LHBH-JL-1

江苏泰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刘玉生  JGJ0509326

1、制定的“平安工地”实施方案没有明确目标、实施步骤、没有具体措施;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没有根据项目的阶段性特点进行编制,部分内容生搬硬抄,没有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编制;

3、制定的会议、检查、审批等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规定的检查及会议频率都没有达到;

4、安全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没有做到“一岗双责”,制定的岗位职责只有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员,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制定安全岗位职责;

5、审查的安全专项方案不及时,开工已经半年,方案还在审批;

6、没有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没有安全生产费用审批记录;

7、日常安全监理工作记录资料不对应,监理日志内容与巡视日志、检查记录、会议记录不一致;

9、安全外业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检查内容大部分都是检查安全帽、救生衣等基本安全防护工作,没有对监理单位审批的临时用电方案与各类专项方案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0、没有按照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及清单,没有提出防范措施;

11、监理单位内部的安全考核培训内容流于形式,与安全监理工作无关,考核的内容都是质量方面的要求;

12、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不到位,没有形成有效的闭合。

13

标射阳段

LHSY-LQ3

建设

单位

射阳县临海办

1、安全相关责任制不明确,制定的部分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没有执行;

2、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能有效分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整或不符合工程实际特点,安全管理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3、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检查较少。

施工

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刘光照  00092368

1、安全责任体系未涵盖工班作业层次;

2、安全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

3、临时用电方案非电气专业人员编制,缺工程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等;临时用电方案无编制、审核、批准部门;

4、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无危险源分布图;施工区域危险源辩识牌LECD法分析计算有错误;

5、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无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无监理审核意见;

6、无混凝土运输车辆登记和检验合格记录;大型机械登记不全(如无挖掘机等);未见项目部活动板房验收合格证;

7、无2012年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检查记录,无2012年检查整改情况影像资料;

83名专职安全员分工不明确;部分进场人员安全教育未达到每年两次以上;

9、现场安全防护流于形式:在施工桥梁下方设置钢筋加工场地,属于危险区域且无有效防护设施;桥梁临边防护不全;桥面兼做钢筋加工,无安全通道;爬梯设置不规范且无防护网;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准备不足;食堂、试验室安全管理不到位;

10、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地与生活区无隔离设施;龙门吊吊装操作不规范;电缆未按规定架空设置。

监理

单位

LHSY-JL-2

监理单位:江苏泰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王其祥  JGA200907407

1、制定的“平安工地”实施方案没有明确目标、实施步骤、没有具体措施;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没有根据项目的阶段性特点进行编制,部分内容生搬硬抄,没有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编制;

3、制定的安全会议、检查、审批制度没有认真执行、针对性不强;

4、安全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没有做到“一岗双责”,制定的岗位职责只有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员,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制定岗位职责;

5、日常安全监理工作记录资料不对应,监理日志内容与巡视日志、检查记录、会议记录不一致;

6、监理单位内部的安全考核培训内容流于形式,与安全监理工作无关,考核的内容都是质量方面的要求;

7、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不到位,没有形成有效的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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