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13-01-28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我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按照省人民政府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省厅对《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航道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经第53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7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省厅2007718日发布的《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2007821日发布的《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20081231日发布的《江苏省航道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2006213日发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施工资格预审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在上述四个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有何建议意见,请及时向省厅(建设办)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江苏省航道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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