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崇明至启东长江公路通道(江苏段)、常州西绕城高速公路工程进行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督回访检查的通知(交质公〔2012〕106号)
发布日期:2013-01-08 14:31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崇明至启东长江公路通道(江苏段)、常州西绕城高速公路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督工作,全面掌握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状况,客观、公正、高效地做好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鉴定工作,我局将于201316日起组织对崇明至启东长江公路通道(江苏段)、常州西绕城高速公路工程进行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督回访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主要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2005年第4号令);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3号令);

  3、《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4、《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1]4号);

  5、《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2]6号);

  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等。

  二、监督回访检查内容

  1、监督检查项目交工验收时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交工验收报告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落实处理情况。

  2、现场检查部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目前质量情况,对路面抗滑进行检测。

  3、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养护管理工作情况。

  三、有关要求

  1、请建设单位组织将交工验收时指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和问题、试运营期间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请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就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养护管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3、由于此次监督回访检查在运营高速公路上进行,请做好监督检查时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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