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33”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质党〔2014〕2号)
发布日期:2014-01-22 11:09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厅质监局党总支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33”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33”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党总支

  2014121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33”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厅党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强化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中央和省委、厅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通过1年的时间,面向3类服务主体,扎实开展3项服务,提升3个意识,即:面向全省各市、县(区)交通质监机构、交通工程参建从业单位、相关社会群众,开展优质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活动,全面组织开展对全局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力争到年底前,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

  二、重点开展3项服务的具体内容

  (一)优质服务

  突出抓好对外服务首问责任制和文明工作行为,提升公仆意识,要点如下:

  1、全局各科室均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三提高一满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透明度、让服务对象满意)原则受理各项业务办理或咨询,确保AB角工作制,严禁出现责任科室或工作人员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综合科是全局首问责任制的协调和管理部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首问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是首问责任制的直接负责人。

  2、接待、咨询或申请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能办理、解释或答复的,对咨询事项要耐心给予解释和说明,直至服务对象明白或了解清楚为止;对需要办理的事项要按照服务承诺的时限及时给予办理或答复;对不符合政策、法律、规章规定或手续(资料)不齐全的,有责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解释清楚理由、依据或需要补充的手续(资料)等。

  3、接待、咨询或申请事项属于本科室业务范围内、但本人不能办理、解释或答复的,应负责引导或帮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当有关工作人员不在时,应当依照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做好记录,并及时将情况(资料)传达或转交给有关工作人员。

  4、接待、咨询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科室业务范围内、但属于本局管辖的,要向服务对象热情说明受理该业务科室及相关联系方式;不属于本局管辖的事项,要向服务对象阐述理由。

  5、对来信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人责任范围内的要及时办理或答复;不属于本人责任范围内的要及时将来信转交给相关科室或工作人员,承办科室或工作人员要及时办理或答复。

  6、对于情况特殊或重大疑难的咨询、投诉事项,要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

  7、首问责任制实行与科室、个人的年度考核、评先挂钩。如服务对象举报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并经查证属实的,或上级领导发现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责任的,由局按情节的轻重给予首问责任人批评教育、取消评先资格,并追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8、在办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或回答咨询的过程中,举止要文明、礼貌,服务要热情、耐心,要使用“请、你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用语来敷衍搪塞、简单生硬地回应。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在实行行政执法时必须按照《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二)规范服务

  突出抓好日常规范化监督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标准,提升法治意识,要点如下:

  1、严格按照《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标准进行日常监督工作。

  2、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5个规范。

  3、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检查

  当首次到达施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监督证件,说明身份;当对方验明身份后,应主动说明来意和需要监督对象配合的事项;需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时,应说“请提供……文件、资料检查”,检查完后应将文件、资料完整交回监督对象,需要复印备查的应说“请帮忙复印……文件、资料”;现场检查时,需要监督对象配合的要事先说清,需要监督对象确认的要说明清楚并请对方签名确认;检查完毕后,应将检查情况与参建各方交换意见,当存在质量问题,还应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并强调“这次交换意见为现场初步意见,最后以我局发文为准”。

  4、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对查实的质量问题严格执行通报、曝光、整改、处罚等处理措施,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三)廉洁服务

  突出抓好《廉政准则》和《质监从业行为廉洁自律“八不准”》的贯彻落实,提升廉洁意识,要点如下:

  1、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2、不准接受监督对象安排的宴请;不准接受监督对象的礼品和礼金;不准私自向监督对象借用交通、通讯工具;不准向从业单位介绍工程,推销材料和设备;不准向监督对象报销公务活动和个人消费的费用;不准参加从业单位安排的娱乐、旅游活动;不准在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不准向监督对象提出与监督工作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主要推进措施

  (一)坚持查改并举。各科室要采取具体有效措施,通过大家找、自己查、集体议、互相帮、群众评等方式,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上而下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及时整改。局总支将制定并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基本行为准则规定,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

  (二)公开作出承诺。各科室要将建章立制贯穿于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的始终,围绕中央和省委、厅党组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完善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局党总支将做出公开承诺,对干部职工的作风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督,使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在舆论上有声音、在落实上有作为、在结果上有实效。

  (三)开展专项举报。局党总支将面向社会公示专治方案内容,同时在一楼设立举报箱并设立专项举报电话:025-52853081025-52853089,凡举报情况,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投诉举报问题,将第一时间向上级纪检报告,绝不姑息。

  (四)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局党总支将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加强对各科室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打折扣,致使职责范围内问题迟迟没有解决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查处一个、通报一个,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更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分管领导实行问责。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开展“333”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厅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有效措施,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际步骤。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厅党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要求,针对当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把提升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动全局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要注重制度建设,从加强专项治理向工作常态化转变,不断提高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用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问题的解决和作风的改善。

  (三)及时反馈。各科室要于每季度30日前将专项治理案例情况报局党总支,要及时将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下步工作建议等进行汇总,局总支将进行专治情况通报。

  联系人:郭建华 电话:025-52853081  谢利宝 电话:025-52853089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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