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工程质量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交质公〔2014〕58号)摘要
发布日期:2014-11-25 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结合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工程进展情况,厅质监局于2014915日至16日组织对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进行了质量综合督查。检查过程中,及时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检查结束后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立即组织整改。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程目前进展情况

  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是江苏省五纵九横五联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横二丰(沛)县至大丰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全长约36.6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28米,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工程于201310月开工。截至本次检查,全线共完成双搅桩155万延米,占总量的99.7%;十字共振法5.6万延米,占总量的100%PHC管桩10万延米,占总量的100%;钻孔灌注桩6万延米(计1244根),占总量的95.0%;承台80个,占总量的89.9%;立柱458根,占总量的58.9%;箱涵28道,占总量的82.4%;管涵53道,占总量的91.4%;土方填筑175万立方米,占总量的41.0%;沟塘处理23万立方米,便道36.6公里,便桥350/7座。

  二、要求及建议

  (一)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工程整体处在路基桥梁全面施工阶段,同时也是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建设的重要阶段。各相关单位应进一步明确以工艺标准化为核心的意义,不断强化质量责任制,将标准化建设从前期驻地建设延续并贯穿到整个施工过程中。

  (二)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工程质量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细化和优化执行制度的工作流程,切实做到质量管理工作有序的推进。落实质量责任制度作为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手段,应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责任体系严密,具有可追溯性。

  (三)严格落实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把工程质量的责任明确落实到施工一线。严格执行三级交底制度,针对不同交底层次编制相应的交底文件。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一线参建人员的针对性岗位业务培训,让一线工作人员了解各种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及其产生的危害、原因和表现形式,以全面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能力,夯实工程质量的基础。

  (四)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预制箱梁钢筋骨架间距合格率偏低,建设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强化施工工艺,在后续工序施工中进一步加现场实际操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半成品报验质量。

  (五)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标段预制箱梁内部混凝土破损、露筋、锈蚀、孔洞、粘模、胀模,顶板厚度不足等问题,各有关单位应重新梳理质量检验流程,规范质量检验制度,加大检验力度,将质量控制落实在每一个环节,不留盲点,确保成品质量。

  (六)加强现场预应力施工的质量控制。压浆工艺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并加强千斤顶检定工作程序(按使用次数、使用期限、实际操作各阶段应力控制等),同时加强施工记录、现场报验资料填写。

  (七)加强料场、钢筋加工场、存梁区的管理,规范、合理堆料存梁;针对现场发现的直螺纹接头丝数偏少,丝头缺损等问题,须按照上次监督检查通报要求,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八)进一步加强台账建立、登记工作,以近期交通运输部针对吉林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报引以为鉴,杜绝编造假报告的情况。

  (九)路基填筑层施工时,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自检、抽检程序,确保路基层压实质量,为工程质量打下坚实基础;针对前期连续阴雨天气,加强后期复压、报验过程,做好雨后复工、路基排水工作,复工前需进行现场排查,消除软弱路段。

  (十)请建设单位组织对本次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厅质监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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