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热线说明

一、本栏目受理个人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对有关交通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方面问题的咨询。建议反映类问题向本网站“厅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类问题向本网站“在线咨询”栏目提交,投诉类问题向本网站“投诉热线”栏目提交。

二、本栏目对问题的回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

三、对下列来信范围不予受理:
1、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5、反映非行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6、不属于政务职能范畴的。

四、注意事项:
1、信件内容要一事一件,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得到受理编号、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办理结果。
2、反映有关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受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保护;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用语文明,具体详细,特别是要写明信件有关时间、地点、事实,力求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要超过1000字。
3、一般情况下,您的来信将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不超过 30 日的办理期限。( 详见《国家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4、当您写信时选择了“愿意公开”来信内容,相关部门办理信件时认为来信内容和回复意见可以“公开”,那么您的来信及回复意见将在您写信渠道的同一网页上向社会公开。
5、您需承担因您的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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