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15年公路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现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含甲、乙级),在我省登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2014年、2015年取得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不参加2015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学时
2013年底前取得资格证书者的继续教育周期从2014年1月1日起计算,应该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40学时必须课(在交通职业资格网进行网上学习)和20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课程。按厅职字[2014]22号文件要求,20学时选修课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负责。
三、主要授课老师
方申:教授级高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定额及其指标编办主编人员,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路况监测处副处长,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石国虎:教授级高工,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通运输部资深招标评标专家。
郭俊飞: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专注桥梁工程技术与造价管控,主编公路工程造价培训教材。
四、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本次继续教育拟举办3~4期培训班,视预报名具体人数而定,每期培训20学时,时间为2天半。
培训时间:12月1号~12月3号(第一期);
12月8号~12月10号(第二期);
12月15号~12月17号(第三期)。
培训地点:镇江市京口区丁卯开发区纬八路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谷阳校区。
培训费用(含资料费)5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时间
以预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为准,报名邮箱地址:zaojiajixupeixun@163.com。各期参培人员原则上按预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编排,具体名单详见2015年11月底前的正式报名通知。预报名截至时间为2015年11月15号。
六、联系方式等其他事宜
1、本次继续教育培训由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负责全部工作,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负责派送主要授课老师。
2、请各市质监站(处)、南通市定额站负责通知本地区需参加培训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谷阳校区联系人,孙江鹏,电话:0511-85111788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联系人,曹嘉瑞,电话:025-52853091。
附件: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预报名表交质函〔2015〕43号附件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定额站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