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沛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吕高骥副主任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航道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交通运输局潘群局长和倪士刚副局长陪同。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京杭运河湖西航道和三段桥,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潘局长从支持航道发展政策、依法履行航政管理和航道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等几个方面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检查认为沛县交通运输局和县航道管理部门能认真贯彻执行《航道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方面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促进了我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吕主任要求:一要加强《航道法》宣传。积极向社会宣传《航道法》,特别是对航道沿线群众、水运业主和计划实施临跨河设施建设的单位要重点宣传,督促和引导在《航道法》规定的框架内实施相关活动;二要加强《航道法》的贯彻落实。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把握好执法尺度。三要履行好《航道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好航道规划、建设、维护和保护的四项责任,保障航道的安全畅通。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航道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作风建设和执法考核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