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邳州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在前期开展成本监审、价格调研、多方论证,以及召开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基础上,最终获市政府批准,7月1日起,邳州出租汽车运价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新运价调整情况如下:起步价由原来的5元/3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超起租公里按1.5元/车公里计价;单程用车超过6公里以上的部分,按实际行驶里程加收50%的空驶费,双向往返载客的不加收空驶费;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每超过1分钟加收0.30元等侯费;夜间22:30(含)至次日晨5:00(不含)用车,每车公里租价上浮20%,即1.8元/车公里。同时,以此次调整执行的新的运价政策为油、气价格基点,将实行燃料与运价联动机制。
计价器调整工作于7月1日开始,7月7日结束。全市6家出租公司536辆出租车计价器调整工作将以公司为单位分期分批在客管处院内由计量部门集中校表,同时张贴明码标价牌。在计价器调整期间,两种计价方式并存:计价器调整完成的出租汽车,按新的计价方式执行;没有完成调整的,仍按原计价方式执行;超过规定时限未调整的,停止运营;新运价调整后,经营者必须按规定打表收费,对计价器损坏未修复或故意变更计价器以及不按计价器收费的,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严管重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新运价的实行将会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出租汽车乘车环境。 (薛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