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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现场回复
发布日期:2015-07-31 18:06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15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游庆仲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就收费公路清理、镇村公交发展、公交出租车管理,超限运输治理、水运设施建设等交通热点问题与听众进行了交流,直播期间收到的61件咨询投诉(其中接进直播室11件)。节目一结束游厅长就组织人员召开现场会,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迅速落实措施,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目前听众具体问题处理如何?政风热线回音壁马上关注。
  主持人:1、兴化市裴先生投诉该市增加了30多辆没有营运证的出租车,询问是否允许?
  答:针对裴先生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派专人直接与投诉人联系了解情况。据了解,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去年也反映过相关问题。通过调查,兴化市政府计划扩容部分出租车,民生出租车公司擅自采购了60辆悦达赛拉图车,其中27辆用于原有出租车报废更新,剩余33辆计划用于扩容。目前这些车辆都处于封存状态,没有投入营运。我们已要求兴化市运管处做好解释,按程序办理扩容手续,根据泰州市政府批复,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投放营运,严禁非法营运。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主持人:2、徐州的冯先生询问,有C1、B2驾驶证的,为什么不给办出租车资格证?
  答:根据了解,冯先生反映的问题,由于沛县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原由城建部门管理,原从业资格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自2011年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划归交通部门管理以后,当地行业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从业资格管理,参照道路旅客运输管理体系,要求从事出租车经营的驾驶员,需持道路旅客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均未对道路旅游运输驾驶员所需驾驶证类型予以明确规定,沛县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原来出租行业管理部门徐州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需持B1以上的驾驶证,所以暂时无法办理,我们已要求徐州运管机构要向驾驶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今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即将实施,我们要求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对照《规定》要求,不得擅自提高驾驶员准入条件,切实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经与冯先生沟通,冯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主持人:3、连云港市席女士咨询春运期间从南京到新浦100多元,平时只要60多元,咨询是不是乱涨价
  答:日常中我们确实也会接到旅客这方面的投诉和咨询,在此我们趁这个机会,向广大听众作个解释、说明。根据《江苏省汽车运价规则》规定,对于长途班车票价实行政府限价。即政府制定的客运最高票价简称为“政府限价”,道路运输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的客运票价简称为“执行票价”。运输经营者可按政府限价执行,也可按一定的幅度下浮。在日常,客运企业实现执行票价,实行提票价让利于民,在春运等节假日运输高峰期恢复到政府限价,但决不允许超过政府指导价。而且,对于同一条线路,由于旅客选择乘坐车型的不同,价格也会有变化,例如“高档车就比一般车票价要贵些。经与席女士联系,对此表示满意。
  主持人:4徐州市贾汪区田先生反映开货车办理运输证,要交50元一吨的会费,如果不办会被扣车罚款
  答:节目结束后,省纠风办、省减负办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门人员赴徐州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核实。根据调查,政风热线曝光的贾汪区交通物流协会超越协会章程违规收费的报道情况属实。贾汪区区委、区政府也召集纪检、公安、交通、地税、民政、物价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逐一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徐州贾汪区交通物流协会已向广大会员进行了道歉,并已全部退还所收违规收入;协会也进行停业整改;协会主要负责人受到了纪律处分。当事人表示满意。
  5、如皋市高明镇鲍庄村朱先生反映:334省道今年将修到与泰兴交界处,但泰兴尚未动工,将变成断头路。
  答:在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派员进行调查了解。2月22日与朱先生电话取得联系,了解他的有关想法。23日与相关市公路管理处联系确认有关情况。经了解,334省道是我省苏中地区连接洋口港与泰兴港区的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干线公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泰兴段街道化日趋严重,服务水平降低。为此,334省道泰兴段已经启动了改造工作,并已获得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并已列入省干线公路建设计划。该项目西起泰兴长江江堤,向东途经泰兴市滨江镇、济川街道、姚王镇、河失镇、黄桥镇、分界镇接334省道如皋段,全长约42公里,项目总投资13亿元。泰兴市计划分三期(由西向东)实施,目前一期滨江镇先导段主体工程已经竣工;二期姚王至黄桥段已基本完成前期土地征用、房屋搬迁,正在组织招标,计划今年上半年开工;三期黄桥至如皋交界段计划今年下半年启动土地征用和房屋搬迁工作,2013年适时组织开工。力争2014年全面完成33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实现与334省道如皋段的衔接。
  主持人:6、南京张先生反映:十五里墩和潘家花园两座收费站代收大桥收费站通行费5元好几年了。
  答:在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派员进行调查了解。2月23日,通过电话方式与当事人张先生直接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并就他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答复。为了偿还南京至扬州的一级公路建设贷款,我省设立了南京桥北收费站,后来桥北收费站撤除搬迁,但该路段建设的债务仍然需要偿还,同时作为宁扬公路的分流线路雍(庄)六(合)高速公路可以作为独立路段单独设站,考虑到与南京二桥的间距太近故未设站。为解决雍六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的7.9亿元债务偿还问题,经南京市政府申请,省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文,同意在十五里墩收费站以及潘家花园收费站每车增收费5元通行费,用于偿还宁扬公路南京段以及雍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贷款的本息。因此不存在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和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现象。当然,针对张先生提出加收5元不合理的问题,我省正在结合当前全国开展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认真研究,本着充分考虑过往司机利益,进一步减轻百姓负担,同时兼顾当前债务偿还实际困难的思路,积极稳妥研究取消加收5元的方案,我省也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汇报,请求国家出台站点撤消后的债务化解方案,待国家和省有关债务补助方案明确后,我省将尽快按国家统一部署进行实施。当事人张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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