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16-00417 分        类 港航管理 水路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16-03-22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 省物价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港口 计费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 省物价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

  各市港口管理(交通运输)局(处)、物价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5〕20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辖区情况及时部署相关工作,深入做好宣传,加强对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有关收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2016年3月1日起港口收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5〕206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物价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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