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狠刹作风顽疾,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照省纪委总体部署,对违规吃请、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坚决防反弹、防变异、防松懈,促进省交通运输厅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整治内容
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厅党组十二条规定要求,重点治理党员干部参与高消费活动,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级机关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吃喝、同城公款吃喝、无公函吃喝、工作日午餐饮酒、超陪餐人数,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高档酒水;以各种方式到家庭餐馆、私房菜馆、公务灶、单位定点接待场所、机关食堂等隐蔽场所利用公款吃喝;以及在单位账目中变相支出公款吃喝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各单位要重点抓好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提高四个环节,四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贯穿专项治理活动的全过程。
(一)学习动员阶段(7月中下旬)。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发动,周密安排部署。要利用党的组织生活会、工作例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厅党组有关规定精神,全面了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的表态发言要记录在册。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单位围绕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事后票据报销是否规范等情况,对本单位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2015年以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请于8月15日前报派驻厅纪检组。
(三)监督检查阶段(8月中旬至9月底)。派驻厅纪检组会同厅相关处室对各单位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专项抽检。省高管局、苏北航务处要对所属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少于30%。
(四)整改提高阶段(10月上旬至12月底)。各单位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务接待具体规定,划出“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6年12月25日前报派驻厅纪检组。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对人民的承诺能否兑现,必须紧紧扭住,一寸不让。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处室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反“四风”的坚定决心,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精力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引导党员干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纪委书记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要亲自主抓,研究制定细化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要着力发现问题,做到监督检查、惩戒问责和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对不收手、不知止,仍然违规吃请、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并一律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更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层层传导越往后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特此通知。
省纪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201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