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质量,切实把“一必须五到位”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杜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缺位、错位现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连云港市汽车客运公司决定从2016年8月3日—30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在8月5日前对所有车辆的安全带进行全面检查,12日前完成不合格安全带的更换。在整改落实阶段要求各单位落实以下措施:1、公司各客运站加强对站务人员、列检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一必须五到位”的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列检人员应将对安全带的检查作为列检项目之一。自8月13日起在列检中发现营运客车安全带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签发“列检合格单”。并要求车属单位或经营责任人立即整改,经复检合格后,方可签发“列检合格单”检票发班。2、各客运站检票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班前除监督驾驶员履行安全承诺外,应检查旅客是否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对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旅客,应耐心做好说服工作,确认旅客全部系好安全带后方可发班。当班驾驶员对旅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可拒绝发班,直至旅客全部系好安全带。3、各客运站出站检查人员除应严格按照车辆出站检查的程序检查外,还应对旅客是否系好安全带进行检查,凡有一人未系安全带的车辆不得出站发班。4、行驶途中配班驾驶员或乘务员要加强巡视,及时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带。特别是在服务区休息后,要确保所有旅客系好安全带后方可上路行驶。5、公司各单位二级监控平台的监控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不定时的查看乘客安全带佩戴情况,发现有未系安全带的,要通过语音报警系统提醒驾乘人员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6、开展专项督查。各单位要结合早告诫和上路上线检查,不定期的对安全带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行为。公司在专项整治期间,将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凡应工作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改不彻底、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在公司月度考评不予达级。并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之一。因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查出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0元的罚款。2次以上的作待岗处理,时间不限。待岗期间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客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