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支队四举措长效严管高炮广告设施
发布日期:2016-09-01 11:06 来源:苏州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过2011年全省高速公路广告整治,苏州支队辖区高速公路互通枢纽、收费站服务区域现有高炮广告共计163块,以上广告均已办理相应合法审批手续。为了切实维护整治成果,维护高速公路良好通行环境,苏州支队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做好长效管理工作。

一是各执法大队对各自辖区广告设施情况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排查。定期巡查融入于日常巡查工作中,要求巡查时注意广告设施是否存在立柱锈蚀、版面破损或拖挂现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应责任方予以整改。不定期排查一般由内勤部门负责,主要对广告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特别是对枢纽、互通等关键部门进行查勘,确保无新增违法广告。

二是联合交警、经营管理单位形成联合巡查机制,对全线广告进行全天候监管。由于支队管辖线长面广,单凭执法大队力量无法实时覆盖。支队通过联合交警、经营管理单位形成联合巡查机制,由原来的一支队伍管理变成多支队伍盯防,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支队查处。此举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广告设施巡查到位率。

三是支队不定期对大队广告管理情况开展督查。在大队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支队进行不定期督查,有效弥补大队管理的缺陷或不足,及时发现大队层面未能及时发现的问题并处置在萌芽阶段。

四是及时快速有效处置广告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为此,支队形成了自下而上完整的问题报送体系,大队发现问题后属于经营管理单位的立即抄告经营管理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属于其他业主单位的则抄告业主单位,对于处于建筑控制区以外非交通管辖的则抄告市容市政管理局予以处置。对于经抄告后不配合处置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体系,限制其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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