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预防指导机制在镇江率先建立
发布日期:2017-10-28 16:25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1027日,镇江市地方海事局与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签约建立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预防指导机制,并由市地方海事局赵永富局长、顾建武书记、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张东生检察长共同为预防指导工作站揭牌。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唐友余出席见证签约揭牌仪式,对双方践行新时期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深度融合,推动新时代依法行政和司法监督理念创新高度赞赏,并对预防指导工作站的揭牌表示祝贺。

市地方海事局近年来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安全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将预防监督机制纳入ISO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细化各项业务流程,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的防范了廉政、失渎职等职务犯罪风险,连续多年保持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并被表彰为省文明单位标兵。把抓党建和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建立了“晨学三分钟”学教机制,获得了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示范单位等荣誉。单位廉政文化建设陆续通过了省地方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考评,接受了省厅领导的视察,最近,被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予“全国海事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此次预防指导机制的建立,对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司法的衔接,筑牢严密的责任体系,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不断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有着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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