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运管开展 “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考核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13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1688号)要求,常州市运管处近期开展了“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考核评估工作。

考核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定量考核分别从试点企业累计上传运单量、累计上传运单天数、整合货运车辆数、完成运量及上传运单平均接入异常率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分别从试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经营管理规范、保险赔付机制以及对实际承运人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监管等;另外在试点期内,对在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税收、保险、物流金融、供应链互联等方面探索出成功经验,社会效益显著的试点企业,将给予优先支持。

常州市运管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有关部署,通过此次考核评估工作,鼓励辖市区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完善与新经济形态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