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20日,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第四次打击非法营法客车集中统一执法行动,针对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和宿迁市等地客运市场突出问题,组织全省运政执法力量联合公安部门共同进行互查,在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等处设立了互查执法点36个,累计查获非法营运7起、超范围经营2起、包车旅游客运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经营2起、不按批准站点停靠29起、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运营14起。
12月19日,淮安市涟水县运政执法组和涟水县公安交巡警大队联合执法时,在涟水县梁岔段查获淮安市外桥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苏H18989号旅游大客车,该车次为淮安至常州省际包车,返回时路边招揽六名乘客,从常州到涟水高沟,谈好运费每人80元。该车涉嫌旅游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已录入江苏运政在线系统,案件正在处理中。

同一天上午8时,南通、泰州运管处联合检查组在宿迁执法互查时,对安徽亳州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所属车号为皖S54595大型客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有3名乘客无法提供出站客票等相关信息。经查,3名乘客是从宿迁市区三棵树附近上车前往蒙城,驾驶员收取每人25元票款。稽查人员以该车涉嫌不按核定站点停靠对该车相关证件予以证据登记保存并依法立案调查。

12月20日,驾驶员朱延安驾驶的连云港鸿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苏GA0962旅游包车在东海县利民医院北组客,车上共有13名乘客,收取到江阴的乘客车费70元、到苏州的乘客车费110元。该车违反《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按照核定的期限、范围、种类、项目、区域和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超出核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擅自组织散客从事东海至苏州班线运营。连云港地区互查运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对该车给予1万元罚款。(厅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