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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调整会费标准的决议

苏建交协(2017)第16号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调整会费标准的决议

 

 

2017年11月16日,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换届大会暨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在南京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会费标准的报告》。从2018年1月份起交通分会将按照新标准收取会费。

 

          附件《关于调整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会费标准的报告》

 

2017年11月17日

 

关于调整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会费标准的报告

 

 

各会员单位: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现行的会费标准是依据2010年7月7日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体理事会议通过的《调整会费标准》执行的。

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适应协会市场化发展的要求,提高协会服务水平,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多、更有效、更优质的服务,参照有关协会的标准,现提出调整会费标准的建议,具体调整事项为:会员单位由原来的1000元/年,调整为2000元/年;取消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由原来的3000元/年,调整为5000元/年;副会长单位不变。
协会遵循“取之于会员、回报于会员”的原则,严格按照“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该社团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的规定统筹使用,并接受会员单位监督。

调整后的会费标准如下: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   5000元/年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现提请大会审议。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交通分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发布时间:2017-12-07 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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