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7〕36号)精神,省厅质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质传〔2017〕3号)以及《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质传〔2017〕4号)文件,组织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春节后复工检查、全国“两会”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了解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厅质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于2月28日分别对泰州阜新泰高速公路兴化至泰州段工程、南京328国道雍庄至龙池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开展了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检查组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反馈交流等形式,对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抽查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特种设备、场内机动设备检验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情况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督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的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集中反馈,要求参建单位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要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版),将“平安工地”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明确创建目标、工作举措、考核奖惩措施,应具体、量化,便于操作;积极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出现无证上岗和未经安全培训教育上岗的现象;要做好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书面告知施工存在的危险因素,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工序和作业时间,加强高边坡工程、桥梁工程、拌合场、预制场和钢筋加工场的施工监控,高风险施工作业面应安排专人巡查值守,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各建设单位积极表态,将牵头组织参建各方对本次检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及处罚办法,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明确各施工标段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整改,经建设单位复查合格方可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