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航道管理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实施两周年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7-03-14 22:55 来源:江苏航道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1日,镇江市航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京杭运河镇江水上服务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实施两周年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走上船头深入码头送法律条规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持续两个小时,不时有船民主动来向航道执法人员咨询问题,索要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上百册,现场解答船民疑问近二十条,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与船民的互动,增强了广大船民爱护航道、保护航道的意识。

   据悉,《航道法》自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后打破以往航道行政执法难、执法程序周期长的困境,同时也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了在航道管理、养护、保护中政府各部门的法律责任。对推动航道规范化建设、依法行政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航道法》中设定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航评)审核制度,为贯彻落实此项制度,规范航评审核有关工作,今年1月,交通运输部又通过并公布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细化了航评审核的适用范围,明确了航评报告编制的具体要求,规范了申请与审核要求,并细化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为航道管理部门更好的实施航评审核制度打下了重要理论基础。

  镇江市航道管理处一直高度重视法律贯彻实施工作,自《航道法》颁布实施后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强宣传、开展培训、加大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镇江境内共有航道71条,总里程为597.19公里。共有等级航道10条,里程183.89公里,其中 苏南运河镇江段全长42.6公里,船舶年通过量达1亿多吨,接近长江主干道的运量,是京杭运河运量最大、密度最高的河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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