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0 11:45 浏览次数: 字体:[ ]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精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经研究决定,今年4月至9月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主要内容

(一)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二)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厅党组十二条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三)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四)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二、重点工作任务

此次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从今年4月份开始,7月底前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8、9月份开展重点检查、抽查。在组织开展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督促财务、审计等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抽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单位公务接待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督促办公室等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机关食堂、内部接待餐厅专项清理,规范内部接待工作。

(二)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加大“监督的再监督”力度,又直接排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梳理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和督办。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三)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系统总结本单位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要认真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迅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会商,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请各单位和厅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于5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方案。

(二)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三)强化通报曝光。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鼓励和依靠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及时关注和调查处理媒体反映的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各单位贯彻本通知精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请于2017年7月25日前报送驻厅纪检组。驻厅纪检组将适时组织检查、抽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江苏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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