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交通部门全面系统回应网约车发展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17-06-27 00:00 来源:南通市运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别是为了能够让展现 “中国智慧”的国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政在我市顺利开花结果,2017年3月7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及时印发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两个文件。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项工作正积极有序地开展,但在文件正式实施以来,一些群体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采取了一些过激措施,引起了社会各界较为广泛的关注,也引发了不少疑问。6月23日,南通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江海晚报》整版刊登题为《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政带给群众更安全更规范更优质的出行服务》的专稿,全面系统回应了我市网约车发展的相关问题。

此次专稿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回答了以下八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何要规范网约车经营,政府为何要监管网约车?从事网约车经营为何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目前市区申请办理情况如何?为什么南通市区网约车初始购置价格不得低于12万元?对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驾驶员如何处罚?对平台公司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如何处理?查处网约车过程中是否存在“钓鱼执法”的情况? 网约车案件现场处置中相关各方如何正确行使权利?“顺风车”是否合法,如何认定?专稿指出,截至6月18日,交通运输部门已受理网约车车辆许可申请241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47张;受理网约车驾驶员许可申请950人,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68张。专稿强调,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的是非法的网约车经营活动,维护的是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也是保护合法合规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从业人员和乘车群众的利益,这不但不是限制网约车的经营发展,反而是保障网约车健康、良性发展的措施,确保群众获得更安全更规范更优质的出行服务。对于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驾驶员,交通运输部门将一直严厉打击、从严查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通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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