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交通运输法制简报(7月12日)
发布日期:2017-07-12 1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2个执法单位成为交通运输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单位

 

近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扬州市城区地方海事处、扬州公路管理站两执法单位被列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国试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工作任务,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取、公示了30个执法单位,在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类执法活动中开展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两类执法活动中,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试点单位将分别从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过程音像记录、创新记录手段和方式、强化结果运用、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和审核内容、细化审核流程等方面开展工作,试点任务力争到2017年年底全面落实,力求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程序文明正当,执法结果公正合法,形成可在全系统推广的经验。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活动 

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全面贯彻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近期,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活动,活动分为交叉互查和集中评查两个阶段。5月15日至19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各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重点对视频监控、车载视频、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以及视音频资料存储状态开展交叉互查。5月25日开展了执法记录视音频集中评查,由市局在各地各单位“双公示”目录中随机抽取,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各单位法制科长对被抽选的执法案件视音频逐一点评存在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晏明出席活动,对此次活动给予了肯定,并要求要用好现有的执法记录设备,推进科技执法,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并要将督查活动覆盖到每个执法单位、每个执法人员。  

 

扬州市公路处强化行政指导为许可相对人节约费用200万

 

今年4月,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市公路处提出申请办理穿越省道施工行政许可,其辖区内的乔嘶路、园区路规划雨水管道拟采用直径2m的顶管分别于K223+000、K223+500处穿越264省道。综合考虑穿越处的土层主要为粉细砂等因素,其设计方案采用1孔×Ф2000mm钢筋混凝土管,穿越水平长度均为50m,路面以下最小埋深为6.5m顶管穿越,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市公路处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对拟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组织专家评审,进行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并提出“量身打造”的行政指导方案。一是帮助分析施工可能面临的困难,并告知施工单位拟穿越的管径较大,加之施工处为沙性土质,如施工不当,容易造成路面坍塌沉降,影响道路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且施工难度较大、工期较长、造价较高。二是提出可以采用的更优方案。告知施工单位拟穿越位置位于正在建设的京沪高速江广段大桥互通南侧,目前京沪高速江广段南北侧通过临时道路衔接264省道,仅供小型车辆通行,交通量较小,可以采用明挖路基半幅封闭方式施工。综合以上情况,建议将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两处顶管合并为一处,同时将Ф2000mm钢筋混凝土管调整为1-3m的钢筋混凝土箱涵,调整后的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

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度赞扬了公路管理机构的行政指导行为,认为优化了方案,缩短了工期,节约了造价近200万元,有效的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并作出承诺积极配合做好区域内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大桥集散区进行搬迁,还干线公路一个好的质态。 

扬州首次启用无人机开展港口执法巡航 

为贯彻落实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年”科技执法工作要求、推进落实全年“智慧装备执法”工作部署,5月17日、19日,市港政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交通港口码头岸线巡查时,使用无人机对扬州港六圩作业区和新坝作业区进行了高空巡航执法,并通过与地面执法巡航设备的配合使用,实现了360度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的立体巡航,这是我市港口行业管理中首次启用无人机辅助执法工作。此举充分利用上级拨付的港口安全检查装备专项资金,克服了港口区域地形复杂、以往港口执法巡航只能借助车或船进行、执法取证视野狭窄平面化的执法短板,增添了三位立体全空间全天候执法有力手段,大幅提高了港口执法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也有力保障了港政执法人员在危化品码头等危险区域执法时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仪征路政借力法院强制执行解难题 

近日,G328上跨8号立交桥南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在机械设备的牵引下,随着高达46米的通信发射塔塔身的缓缓落下,现场的仪征路政人员也如释重负,至此这一起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违法构筑物案件终于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突破“263”专项行动中的执法难题,仪征公路站注重采用法治方式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强了与法院的对接工作,专人专题负责这类非诉执行案件,向法院具体咨询强制案件执行实务,严格遵照《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上门制作询问笔录,进行法律宣传,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由法院裁定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今年以来已向法院申请18起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其中11起当事人已履行了义务,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并缴纳了罚款,有效增强了公路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净化了路域环境。 

扬州市客管处积极开展客运市场秩序大整治行动 

自4月初启动城市客运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客管处紧盯车站、学校、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联合公安部门组织人员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和异地经营车辆专项执法行动8次,在汽车东站、火车站等区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8辆。同时,加强对出租车违章行为的查处,在加强路面巡查、公司自查、市民观察团和零距离暗访等措施基础上,强化“非现场执法”,充分运用出租车信息化监控设备,重点抽查出租汽车驾驶员遮挡摄像头、抽烟、接打电话等违规行为,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实行动态跟踪,共查处出租车违章276起。


简讯:

4月7日、18日,市局法规处组织召开了2017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会上各单位以PPT形式对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法律适用、案件启示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针对案件实际操作、证据采纳以及案件的疑难点、分歧点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5月15日上午,高邮市航道管理站联合高邮湖渔政大队前往高邮市西塔社区,邀请高邮湖渔民参加座谈会,开展“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宣传航道和渔业法规,确保渔业生产和航道、航标安全。

近日,宝应县交通运输局法制科组织航道站、公路站、路政监察大队、交管所等基层单位法制人员深入宝应县夏集镇开展了“普法情系千万家 平安惠及你我他”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巡回宣传活动。

5月10日,市公路处联系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公安局相关人员,就“公路牛皮癣”问题、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开展以及新形势下治超工作如何开展“两法衔接”前往江都公路站开展专题调研。

近日,市客管处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管理“99日无违章”竞赛活动,并通过“的哥的姐微党校”公众号公布第一批因存在交通违章和营运违章被淘汰的驾驶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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