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南通市交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7-19 17:32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5号令、交通运输部【2015】4号令)的有关规定,省厅组织对南通市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申报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江苏淮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公路工程监理丙级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和公示,上述2家企业符合申报监理资质要求,现核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证书另发),有效期四年。
上述企业在取得监理资质后,要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完善企业制度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监理业务,认真填写好《项目监理评定书》,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提交检验资料,并尽快完成岗位登记工作。
特此批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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