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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措并举加强公交车辆运行安全保障
发布日期:2018-11-15 08:54 浏览次数: 字体:[ ]

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辆坠江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江苏城市公交、城乡客运、镇村公交、班线客运、旅游客运车辆数量大、服务范围广、运行密度大,安全工作尤为重要。11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对公交等客运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公交车辆运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我省将全面推行公交车辆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省厅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商公安部门,采取技术措施提升车辆安全保障性能,指导公交企业新购置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车辆,鼓励企业对在用车辆改造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除此之外,省厅还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商公安部门为公交车辆装配一键报警装置,并接入公安接处警快速反应平台,遇突发情况能够快速报警与处置。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公交企业在车辆上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设备。

如何提升公交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省厅要求城市公交、城乡客运、镇村公交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聘用驾驶员,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落实公交车辆驾驶员、乘务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考核,没有通过培训考核不得上岗;制定公交车辆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应急处置规范,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省厅还特别强调公交企业加强驾驶员心理疏导、情绪管理,有条件的还可以配置情绪宣泄站用以缓解和释放驾驶员心理问题。

重庆万州事件发生在过江通道上,桥梁护栏安全引起公众质疑。省厅要求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在国家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标准设置途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路段的公交车辆、校车行驶线路的安防设施;持续加大公路危桥改造力度,普通国省道公路危桥按照“发现一座、确认一座、改造一座”的原则及时改造到位,今年全省将完成7000公里安防工程建设任务,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870座,对城乡客运、镇村公交、校车途经路线的危桥实施优先改造。

我省鼓励乘客对危害公交安全运行的行为说“不”。省厅明确,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文明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乘客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知晓度,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省厅还要求各地借鉴南京、苏州乘客委员会的经验做法,借助第三方组织的纽带作用,加强乘客文明安全乘车宣传引导,在全省营造文明和谐公交出行的良好氛围。为激励全社会的参会,省厅明确各地要建立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参与公交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勇于制止侵犯公交车辆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省将继续实施强有力的监管,保障公交出行安全。根据省厅要求,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争取公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超速、超员、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推进力度,在确保今年完成80%终端安装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全覆盖;对新进入道路客运市场的客车,认真开展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参数配置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挂靠经营,不安规定路线行驶、随意站外带客揽客、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等违法行为。(厅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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