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7 14:4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省港口集团:

为做好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教材编审、题库建设、技师评审以及职业研究等相关工作,根据《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交人劳发〔2005〕458号)以及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需求,省厅决定建立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专家库,并从中遴选部分人员成立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第一届技师评审专家委员会。请各单位协助推荐我省行业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人选条件      

被推荐的专家人选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熟悉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本职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有较丰富的技能鉴定工作实践经验或管理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热心参与并能胜任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8年以后出生)。

二、有关要求

(一)推荐方式。推荐专家人选采用本人申请与单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即由本人填写《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由各单位审核相关资料,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二)专家分类。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中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范围,专家按以下8个职业划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轨道列车司机、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筑路工、桥隧工、工程测量员、汽车维修工以及机动车检测工。每个职业所包括的具体工种名称详见附件2。

(三)审核确认。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省厅将组织审核、公示。公示合格的,由省厅正式聘任。

(四)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组织推荐专家人选,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专家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人选推荐表》、业绩成果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等)一并寄送至省厅,同时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人选推荐表》、《推荐专家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49059017@qq.com。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彭文彦,电话:025—52853510,联系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邮政编码:210001。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人选推荐表

2.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及工种目录

3.推荐专家人选汇总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1月14


附件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