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8〕96号),决定对悬挂专用号牌的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对悬挂专用号牌的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统一采用人工查验车辆行驶证的方式,保障其免费快速通过公路收费站。
二、有关消防救援车辆安装使用ETC的工作,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另行部署。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