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出台
发布日期:2018-03-14 15:4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促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厅公路局于近日正式下发《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公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检查工作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并按要求对所管辖业务范围、业务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监督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重大公路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订专门应急预案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制订、实施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演练、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和应急值守等落实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履行公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的情况等。

    监督检查计划分为日常检查计划以及综合检查活动计划。其中日常检查计划要求对涉及公路安全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事项,要安排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专项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结合日常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每年不少于1次的专门带队检查。综合检查活动计划则是指,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上级安全专项活动、重大节假日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统筹安排,有计划地组织综合检查。

    安全监督检查坚持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为主进行。突出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以及国家及省内重要活动期间的公路安全工作检查;在公路工程施工紧张繁忙阶段,防汛、防台、防雪、防冻等重要时段,以及公路事故易发区域、部位,加强安全工作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应积极与运管、海事、航道、质监以及公安交管、安监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公路专项安全检查,并积极推行政府购买专业服务,邀请第三方辅助相关工作。              (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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