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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3-16 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交技〔201816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属有关单位(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实现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发展,适应新时代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要求,充分发挥BIM技术优势,我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在2016年开展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基础上,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公路水运工程BIM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BIM技术在我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现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围绕BIM技术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继续深入开展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在大型桥梁、隧道、复杂路线段、大型港口码头、航道、船闸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等有条件的项目要优先、加快BIM技术应用。加强项目信息全过程整合和传递,促进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管理协调发展。推动BIM技术在公路水运工程全过程应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市场力量推动BIM技术推广应用,加强政府组织和支持力度,努力使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品质和效益提升尽快取得新的飞跃。

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领域BIM技术应用政策支撑体系,相关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公路水运行业BIM技术应用深度、广度明显提升,示范项目取得显著成效。行业各参建单位具备应用BIM技术进行生产管理的能力,形成若干BIM技术实力雄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公司和龙头企业,产业体系相对完善,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我省成为全国交通行业BIM技术应用领先、成效显著的省份。

到2025年,BIM技术作为一项共性应用技术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与其它现代高新技术协同应用取得突破,成为构建数字交通基础设施体系重要的基础,为数字交通发展和交通强省建设提供支撑。

二、今后三年目标

(一)试点示范(2018年):继续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应用,加大由设计向施工、建设管理延进应用BIM技术力度,积极支持亟需开展的BIM技术在各专业领域应用相关共性技术课题研究,形成可推广的成果。编制完成交通基础设施领域BIM技术实施指南及BIM标准体系框架,逐步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建设管理平台。

(二)拓展应用(2019年):继续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实现BIM技术在重点专业设计、建设、运营维护阶段的协同应用及数据共享。完成交通运输行业BIM技术应用标准研究,初步建立BIM标准体系,实现BIM技术在建设管理阶段的应用。

(三)集成应用(2020年):推动实现BIM技术协同和集成应用,开发基于BIM技术的运维管养平台。实现我省在设计、施工、建设管理、营运各阶段均有标志性、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案例,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在全寿命期BIM技术的集成应用方面取得突破,新立项的重点工程BIM技术集成应用比例达90%,BIM技术在全行业应用形成共识和良好的环境。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工程设计要率先应用BIM技术,推动设计理念提升。

工程设计单位应加强BIM技术研发和技术培训,鼓励设计人员广泛应用BIM技术,提升BIM技术软硬件开发应用水平,加快形成以BIM数据方式提交设计成果的能力。从2019年起,在初步设计阶段,技术复杂大桥、隧道、复杂路线段、大型港口码头、船闸等工程要同时提交BIM数据形式表述的设计文件;在施工图阶段,利用BIM技术进行构造细部优化和施工组织设计;推进BIM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结合,提交基于GIS的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景观BIM设计文件。

(二)打造项目管理平台,降低建设管理成本。

项目建设单位搭建基于BIM技术的项目管理平台,是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体现,可改进大型桥梁、隧道、复杂路线段、大型港口码头、船闸等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技术交流方式,压缩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率,提高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应在2020年实现。鼓励施工单位对技术复杂工程利用BIM技术优化施工管理、改进施工工艺,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减少材料和备件库存,降低施工成本,提升施工质量。鼓励钢结构制造加工单位直接利用BIM数据进行构件加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加工效率和精度。

(三)加强BIM技术应用,提升养护管理效能。

建设、运营单位应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设计、施工、养护、运营单位各阶段工程信息共享传递,充分利用建设期BIM数据改进养护管理,提高养护决策水平。鼓励对在役项目,搭建BIM技术养护管理平台,逐步推进养护信息数字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我省在跨江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中要在2020年前率先取得突破。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研发应用基础平台。

加快制定公路水运BIM技术应用相关标准。跟踪并积极参与BIM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进程,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省情的BIM标准。鼓励科研、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咨询等单位联合研究BIM标准,研发BIM技术应用基础平台,推进应用共享;鼓励技术联盟、研发中心等机构加强协同和数据交流,为BIM标准的建立和统一创造条件。

(五)注重数据管理,夯实技术应用基础。

加强各阶段全过程BIM数据管理,完善项目基础数据,保证重大工程BIM数据的安全。对既有的复杂结构工程,利用设计文件或竣工文件生成BIM数据,为养护、运营管理工作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

省厅加强对BIM技术应用的组织领导,制定推广应用政策。在当前试点示范阶段,各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明确相对固定的工作班子和项目负责人,定期召开BIM技术应用推进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涉及省级层面重大技术和政策问题,省厅将结合示范工程推进,同步统筹组织研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指导、协调和研究BIM技术应用工作。

(二)加强行业引导,推进示范应用。

加强BIM技术人才培养和投入,提升BIM技术应用能力。推动BIM技术在工程设计、预制加工制造、施工之间的深度融合和有机衔接,鼓励工厂化生产,支持智能化建造。支持设计单位加大BIM技术研发投入,对利用BIM技术研究论证工程方案、提交设计文件的,可根据概预算编制有关规定,将BIM技术研发等费用纳入工程费用;项目已批复的,可在预备费中解决或申请调整概算。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到招投标文件编制各阶段相关合同中应明确BIM技术应用要求,BIM技术服务费用要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计入投资。

(三)开展相关研究,形成技术标准。

依据国际和国家标准,依托示范工程,省厅将省级层面交通基础设施BIM数据及交换标准、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管理机制和政策措施等课题研究列为科技计划重要内容予以保障;各示范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可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标准等方面研究,为省级标准形成提供支撑;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BIM技术应用技术政策支撑体系。

(四)利用市场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在各类优秀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奖等申报、推荐和评比时,将BIM技术应用作为必要条件列入考评范围。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激发企业主动应用BIM技术的积极性,由省内龙头设计企业牵头,联合设计、施工、建设、运维、专业BIM咨询机构等,组建省交通运输BIM技术产业联盟,成立BIM技术研发中心,组建BIM专家团队(库),协同推进BIM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附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编制说明.doc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苏交技[2018]16号).pdf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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