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常州市政府出台“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创建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对各辖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分解下达目标任务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确保优质完成创建任务。
根据方案要求,常州市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底,武进区、新北区通过省政府重新组织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考核验收,溧阳市、金坛区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全市率先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主要技术指标是:全市通行政村、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镇村公交线路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保持100%;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达到99%以上,基本消灭危桥;农村公路养护得到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经常性养护率达100%,宜林路段县、乡、村道绿化全覆盖;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镇村公交开通率保持100%,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保持5A级。(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