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资讯 > 工作动态
南京整治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发布日期:2018-04-20 11:48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19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4月21日零时起,市交通运输局暂停受理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增运力许可事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暂停受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新增车辆注册登记为营运性质的许可事项。

为了保障城市交通有序运行,稳妥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净化出租汽车市场环境,结合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南京市建立交通、公安、物价、工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出租汽车市场集中整治行动;4月21日零时起,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暂停受理出租汽车新增运力许可事项。符合许可条件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18年4月20日24时前的车辆除外,上述车辆应在2018年7月20日前提交符合规定申请许可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暂停受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新增车辆注册登记为营运性质的许可事项(持有交通运输局核发的网约车《预审合格通知书》的车辆及更新的巡游车车辆除外)。(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