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通过交工验收
南京至长江口431公里深水航道全线贯通,5万吨级海轮可直达南京
4月24日,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标志着南通(天生港)至南京(新生圩)227公里12.5米深水航道按设计标准提前半年全部建成,具备试运行条件。至此,从南京至长江口431公里12.5米深水航道全线贯通,5万吨级海轮可直达南京。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指挥长任建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丁军华,副指挥长陈源华、方建华出席交工验收会。
二期工程和畅洲标段
二期工程累计铺设护底软体排994万平方米,抛石797万立方米,安装大型混凝土预制构件635个,新建整治建筑物主堤6道(总长约20.4公里)、丁坝30座(总长约20.3公里)、护滩带23座(总长约4.7公里),加固护岸48.3公里,基建疏浚837万立方米,并配套建设导助航设施及其他相关设施。
来自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道局、长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长江航运发展研究中心、长江南京航道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以及各参建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组成交工验收委员会,察看了工程现场和档案资料,通过了工程交工验收意见,认为工程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要求建成,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交工验收。
该工程建成后,长江南通至南京227公里河段河势和航道深槽进一步稳定,航道水深从10.5米提高到12.5米,个别受限河段最小航宽从200米提高到250米,达到了“固滩、导流、稳槽、增深、加宽”的目标和效果。通航主要船型从3万吨级提高到5万吨级,可满足5万吨级集装箱船满载双向通航,5万吨级其他海轮减载双向通航要求,且10万吨级海轮可减载通航至南京、20万吨级海轮可减载乘潮通航至江阴。工程的实施,还使得该段航道助航设施更加完善,船舶操纵航行更加顺畅,减少因水浅阻航、碍航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改善了安全航行的条件,大大降低航行事故率。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的全线贯通,将极大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含金量,为打造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促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深水航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