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镇江市运输管理处发放我市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按照有关网约车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分别取得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的经营资质,三证齐全后方可合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拟申请办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需符合以下条件:“本地车辆牌照,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自行驾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3年;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00千米;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已取得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运输管理处提出许可申请。
目前我市已有2家平台取得了网约车平台经营资质,另有21名驾驶员通过网约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取得了从业资格。《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发放,标志着我市网约车规范管理工作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张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