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2018-2022年省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初步计划,6月8日,省铁路办在苏州组织开展《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前期研究。苏中、苏南片区扬州、泰州、南通、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八市铁路办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这次调研,重点听取了各市铁路安全管理主体、机构、职能及铁路建设等基本情况,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铁路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地方安全铁路立法的需求与建议等情况,了解下一步立法需求,为《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提供支撑。
(省铁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