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18-00302 分        类 交通人才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18-08-15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交政〔2018〕5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次统一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18〕177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与级别

    (一)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二)工程测量员: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三)机动车检测工: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二、鉴定时间

    鉴定理论考试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实操考核在理论考试结束后20天内完成。

    三、报考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1、五级(初级)。持有A1、A2、A3、B1、B2、C1、C2、C3、C4、D、F、E、M、N、P 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

    2、四级(中级)。持有 A1、A2、A3、B1、B2、C1、C2、C3、C4、D、F、E、M、N、P 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本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三级(高级)。持有 A1、A2、A3、B1、B2、C1、C2、C3、C4、D、M、N、P 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本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即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即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1年12月31日前)。

    4、二级(技师)。持有A1、A2、A3、B1、B2、C1、M、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 10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本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即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 年以上(即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

    5、一级(高级技师)。持有A1、A2、A3、B1、B2、C1、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 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1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本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即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 2015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即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前)。

    (二)工程测量员

    1、五级(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2、四级(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即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4年12月31 日前),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即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前)。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即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即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1年12月31日前)。

    5、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即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即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0年12月31日前)。

(三)机动车检测工

1、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即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即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2年12月31日前)。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即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及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即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交通类职业院校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或相关专业人员。

5、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受聘于本职业二级岗位3年以上的在岗技师(即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及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即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交通类专业院校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或相关专业人员。

以上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中累计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时间截止为2018年11月23日。

获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已取得交通运输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破格申请技师资格;已取得交通运输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可破格申请高级技师资格。破格申请人员可面试统一鉴定所有科目。

四、申报程序

(一)五级(初级)至三级(高级)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填写《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1),并按照报考条件准备齐全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而后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提交具备相应鉴定资格的鉴定站(附件3)。各鉴定站要按照报考条件认真核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于9月18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信息录入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系统(通过http://www.jtzyzg.org.cn登录),同时将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近期1寸彩色白底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清晰,像素118*146,格式jpg,大小在15-45KB之间)上传至统一鉴定系统,并按照录入统一鉴定系统的人数汇缴鉴定考务费到指定账户。

(二)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填写《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并按照报考条件准备齐全所有申报材料及证明文件后,将申报材料及证明文件提交具备相应鉴定资格的鉴定站(附件3)。各鉴定站要按照报考条件认真核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填写《交通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材料初审合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填写1份,在其指定盖章处盖上本单位公章,于9月7日前将各单位送达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按照职业(工种)和申报级别汇总后,统一送至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

2、各鉴定站在收到复核合格通知后,于9月18日前将复核合格的申报人员信息录入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系统(通过http://www.jtzyzg.org.cn登录),同时将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近期1寸彩色白底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清晰,像素118*146,格式jpg,大小在15-45KB之间)上传至统一鉴定系统,并按照录入统一鉴定系统的人数汇缴鉴定考务费到指定账户。

3、每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需按规定顺序用抽杆文件夹进行固定并封装在档案袋内(具体封装要求见附件5)。

(三)准考证发放日期为:10月26日前由各鉴定站下发给考生。

五、鉴定方式(五级至一级)

(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重点考核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或答辩等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应用技能。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报考三级、四级的人员,可免试技能操作考核。

(三)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申报五级(初级)至三级(高级)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申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理论和技能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须将所有考核资料统一报送至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办公室参加综合评价。

六、收费与证书核发

鉴定费参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4﹞465号、苏财综﹝2004﹞160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统一颁 发相应职业(工种)相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全行业的组织和宣传工 作,及时掌握报名情况,做好政策咨询和督促指导工作。

(二)各鉴定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收取鉴定费用,不得违规收取未经审批费用。

(三)鉴定过程必须由各鉴定站严格按程序统一进行,如有虚报及舞弊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晶

联系电话:025—86115029

地址:江宁区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编:211188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

              2、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3、各相关职业(工种)鉴定站一览表

              4、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汇总表

              5、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材料填写及封装说明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docx

附件2.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doc

附件3.各相关职业(工种)鉴定站一览表.docx

附件4.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5.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材料填写及封装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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