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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全面启动入沪船舶专项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8-09-19 11:5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部署,9月15日,南通全面启动入沪船舶专项安全监管工作,凡由该市辖区水域出发,下一港拟进入上海黄浦江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中国籍船舶,均要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专项信息报告,并申请船舶专项安检。

  针对入沪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手续并擅自离港、未按规定实施专项安全检查、船舶相关缺陷未纠正并申请复查合格、船舶和船上人员相关信息未能如实报告等情形,南通的海事管理机构将采取现场核查、从严处罚、通报相关海事机构等措施,并责令在离岗前纠正。(陈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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