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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港口经营管理 健全信用信息体系
发布日期:2019-01-31    浏览次数:    字号:[ ]

《苏州市港口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已有3年。期间,相城港口管理部门通过采集港口经营人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数据资料报送等信用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划分出港口经营人信用等级,建立并逐渐完善“一企一档”信用信息体系。

港口经营人信用等级共分为ABCD四类。A级港口企业,表示信用好,连续三年被评定为A级的港口企业,颁发港口诚信经营企业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港口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的评选。D级企业,表示信用较差,列入黑名单。连续两次评定为D级企业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按新办企业程序申报。

2018年度对全区20家港口经营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其中A3家,B14家,C3家。

根据港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港口管理部门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诚信评价为A级的企业,采取激励措施,优化监督手段,减少检查频次;B级企业,实施常规监督和按正常频次检查;C级和D级企业,采取防范与监管相结合,实施强化监督和适当增加检查频次;D级企业,在周期性检验、审验及新上项目等方面,依法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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