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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运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江苏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污染治理
发布日期:2019-11-13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全媒记者 鄢琦 记者 陈锴 特约记者 万江波)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紧急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压紧压实责任,在船舶、港口、铁路建设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严格执法监管,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污染突出问题治理。

在船舶污染防治方面,重点督促船舶依法依规配备各类防污设施设备,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收集和送交船舶污染物;加强船舶已配备的防污设施设备日常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内河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制度,逐步提升船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上岸处置率。同时,加大辖区航行船舶使用燃油的抽检频次,督促船舶依法使用符合国标要求的普通柴油。继续推进干散货船封舱航行制度,严防航行过程产生扬尘污染。

在港口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完成干线航道上非法码头整治,严防死灰复燃和新增,巩固干线航道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加快推进港口码头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要督促港口企业做好已建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主动提供免费接收服务,尽快实现靠泊作业船舶污染物的“应收尽收”,并且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的堆场扬尘综合防治、装卸设备粉尘控制、汽车转运粉尘控制、道路扬尘控制等措施,防止作业、堆存和运输过程产生粉尘污染环境。同时,督促加快港口码头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接入所在地环保监控平台,并督促港口码头加强防污设施建设,做到码头作业和堆场堆存产生的污水、初期雨污水等各类污水的有效收集和依规处置。

在公路水运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相关部门要督促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对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用表》,加强施工扬尘管控,确保工地扬尘各项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本文刊于11月13日《中国水运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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