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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江苏执行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9-12-30 09:50 浏览次数: 字体:[ ]

12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对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本调整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客车

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联网高速公路继续分别执行原路段批准的基本费率标准;其他收费公路也继续执行原标准。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

1.联网高速公路

联网高速公路(含跨江大桥连接线)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2.跨江大桥

跨江大桥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3.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开放式高速公路计次路段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4.普通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普通公路计次路段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货车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大件运输车按6轴货车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1.联网高速公路

联网高速公路(含跨江大桥连接线)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2.跨江大桥

跨江大桥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3.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开放式高速公路计次路段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4.普通公路收费站

普通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本次调整取消通行费最低收费;单个ETC门架收费、ETC车辆单次交易金额,通行费额四舍五入取整至分;MTC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取整至元。(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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