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第7号)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对江苏华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运甲级监理资质定期检验、江苏东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运乙级监理资质延续进行了材料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结果附后)。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举报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根据评定结果向申请人换发《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联系方式:南京市升州路16号D-306室,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邮编:210001,电话:025-52853421。
附件: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检、延续审查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