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镇江大路通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障机场飞行安全,日前,经镇江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全国首个通用机场政府规范性文件《镇江大路通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规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此次出台的《规定》共六章三十三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组织实施、保护性规定、禁止情形、安全设施设置、相关审批的要求与程序、安全隐患处理、意外处置、法律责任等,并要求丹阳市、扬中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依据《镇江大路通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规定》的出台是解决通用机场安全隐患的客观需要,符合安全运营的要求,为加强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对保障通用机场飞行安全,促进通用航空产业长远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